接抚州市第一税务局通知,安排我校教职工于2022年4月21日至5月15日办理2021年度个人报得税年度汇算清缴,请纳税地点为抚州、扣缴义务人为东华理工大学(非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)的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汇算清缴,如有问题请联系计划财务处白老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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