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
发布人:白小慧  发布时间:2023-03-21   动态浏览次数:737

全体教职工: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,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已经正式开始,321日至630日,纳税人无需预约即可直接办理年度汇算清缴。由于涉及个人收入及家庭状况等个人隐私,各位教职工可通过手机“个人所得税”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(https://etax.jiangxi.chinatax.gov.cn/etax/jsp/index.jsp)自行办理。具体的操作流程,请参照附件或查看计划财务处网站“服务指南”版块中的《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》。

2022113日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》,自202211日起,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,参加人可按照国家规定在12000/年的最高限额标准进行缴费,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税前扣除。已缴存个人养老金的职工,请参照附件完成扣除。

如在办理汇算清缴的过程中有疑问或需要寻求帮助,请联系计财处综合管理科白老师,电话:83855191,办公地点:南昌校区行政楼108室。

 

  计划财务处   

2023320日